略阳法院 “零距离”“接地气”在家门口审案

5月7日,略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原、被告双方诉争地点略阳县安坪沟村,审理原告张某某、李某某诉被告王某排除妨害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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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夜的雨使得前往诉争地方的道路泥泞不堪,但为了方便群众、清楚了解案情,及时定争止纷,主审法官陈利明、法官助理张寒阳与书记员张尧一行冒雨前往当地,将庭审现场移至农户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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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一系列庭审程序在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的进行。因条件受限,热心的旁听村民也为庭审需要拉起了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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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中,原、被告双方对于需排除妨害的土地权属争议较大。主审法官为准确把握案件性质,清楚了解土地全貌,在休庭间隙与原、被告双方对有争议的土地进行了实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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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屋外大雨瓢泼、道路泥泞,但穿梭在田间地头身着法袍的法官依然脚步未歇,来来回回勘察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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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庭审,审判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案情、以案释法,这种 “零距离”、“接地气”的巡回审判方式,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获得了原、被告双方及旁听村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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