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近日,县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佛坪县西岔河镇三教殿村党支部书记吴金娥侵害群众利益违纪案。吴金娥在任三教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将村集体水电站承包费交入村集体账户,其行为违反财经纪律。2020年3月31日,吴金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佛坪县大河坝镇谭家河村党员张永安侵害群众利益违纪案。张永安身为中共党员,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故意伤害罪。2020年6月11日,张永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增强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突出问题。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和小官贪腐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
佛坪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了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近日,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县水利技术服务中心干部袁立违反工作纪律案。袁立履行帮扶工作责任不认真,帮扶工作不严不实,在测算所帮扶贫困户张某某2019年收入过程中,虚报务工收入,致使国扶办系统收入数据与实际收入严重不符,且其帮扶贫困户对测算填报的收入不予认可。2020年6月 17日,袁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西岔河镇西岔河村原村文书黄道平违反工作纪律案。黄道平在担任西岔河村文书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非贫困家庭大学生违规领取助学金,给国家扶贫资金造成了损失。2020年6月22日,黄道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作风建设,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各纪检监察机构要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重要抓手,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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