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校收集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省教育厅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明确要求教育系统严格控制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收集,原则上不采集未成年人的人脸、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学校收集产生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据悉,省教育厅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一方面,排查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隐患和管理机制漏洞,分析评估网络安全状况和防护水平,有针对性地采取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促进安全防范水平和安全可控能力提升,预防和减少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排查线下数据采集、保存、传递、处理、应用、销毁等环节中可能存在的数据安全风险点,特别是涉及师生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的风险点,切实保障师生个人信息安全。

  要求各单位应切实加强数据在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应用、共享、销毁等方面的安全防护,严防信息泄露。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应用系统管理和线下数据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涉及招生、教务、财务、人事、学生等信息的管理。

  同时明确要求,严格控制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收集,原则上不采集未成年人的人脸、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禁止通过公共邮箱和公共即时通信工具传递非涉密重要数据。地市级及以上范围的重要数据,或涉及10万人以上的个人信息,不得通过公共互联网传递。各单位各学校收集产生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收集数据的批准部门同意,不能与第三方共享。

本站转载内容均已标明出处,为分享传播之用,非商业用途。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上一篇 2020-06-11 11:43
下一篇 2020-06-11 11:48

相关推荐

  • 虚假宣传!罚款10万元!

    近期,洋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办一起普通食品宣称治疗功效的违法违规商业营销案件。   当事人洋县杨某保健品经销部在其店内通过张贴“驮中驼奶粉高血压人的降压奶”“驮中驼高钙配方驼…

    2022-11-09
  • 汉中市新媒体协会开展网络媒体看城固主题采风活动

    11月16日,城固县委网信办邀请市新媒体协会与城固县媒体协会成员联合开展2023市县网络媒体看城固主题采风活动。市、县新媒体协会成员20余人参加。 在城固县上元观镇,采访团一行参观…

    2023-11-17
  • 汉台区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县市区

    近日,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发布《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通报表扬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汉台区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县市区。 扫…

    2020-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