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汉中所有县区都将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汉中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日前发出《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具体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在6月底,所有二级医院和县疾控中心将建成核酸检测实验室并投入使用。

《通知》要求:

各县区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加快实验室设备采购、房屋改造、人员培训进度,务必在6月底前确保县级综合医院、县区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投入使用。

具备条件的专科医院、民营医院将加大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力度。

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6月20日前必须与有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签订委托检测协议,落实检测任务。

各县区不得以血清学抗体检测代替核酸。

在确定能够开展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名单后将及时向全社会公布。

对于重点人员管控方面,《通知》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有北京来汉返汉人员实行核酸全检测,高风险地区(健康码红码)来汉返汉人员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在隔离开始和14天期满前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其余人员全部在县区指定的酒店24小时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转入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结果为阴性的居家观察14天,严格落实社区管控措施。

对核酸检测阴性的北京来汉人员由邀请单位或县区指挥部送达离汉交通工具,实行闭环管理。

持续加强境外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两个14天”的要求。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汉返汉人员继续执行现行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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