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两会|汉中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各类犯罪17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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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市政府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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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下午,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惠春霞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了2019年工作报告。

2019年,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省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严惩犯罪、扫黑除恶、反腐斗争

全力推进平安汉中建设

惠春霞介绍,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各类犯罪1732人,起诉2802人,同比分别上升53.6%、30.8%。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制贩毒品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等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234人,毒品犯罪67人,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05人。

当中办理的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涉恶犯罪576人,起诉660人,起诉率98.8%。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依法高效办理了余彦新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

积极推进打伞破网,翻查、起底各类刑事案件9480件,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31条,“保护伞”线索65条。主动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引导侦查取证95件次,纠正漏捕27人、漏诉32人,决定不批捕97人、不起诉8人。

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会同市监察委、市公安局研究制定《职务犯罪案件刑事强制措施执行衔接暂行办法》,细化和规范办案程序,形成惩治职务犯罪合力,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49件71人,经审查决定逮捕20人,起诉64人。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对3名司法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立案侦查。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668件1091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立跨层级、跨县区同时接访新模式。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办理结果答复率均为100%。积极防范、妥善处置由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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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正在认真听取工作报告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高质量“三市”建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发挥职能,做好服务保障的同时,打好三大“攻坚战”。

全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批捕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30人,起诉47人。

切实担负精准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全市检察机关选派43名干警驻村,结对帮扶14个贫困村、940户贫困户,圆满完成年度扶贫任务。

围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和人居环境整治,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7人、破坏农村环境资源犯罪20人,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32户,发放救助金40余万元。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29人,起诉137人。 

在去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千企问服务、万企送政策”中小企业促进年活动,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

同时有效发挥职能,保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依法打击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利益等犯罪,批捕27人,起诉16人。依法、审慎、稳妥办理非公经济人员案件,不批捕40人,不起诉24人。

全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精神,对393所学校及周边经营场所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漏洞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汉台区检察院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坚持未成年人“双向保护”,依法批捕性侵、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73人,起诉127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不批捕20人,不起诉4人。

在年初的疫情当中,检察机关做好自身防控基础上,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依法办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16件,起诉7人,扎实开展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检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针对群众密切关注的公共卫生领域检验检疫漏洞和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11件,助力疫情源头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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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正在认真听取工作报告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 

2019年,汉中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全覆盖。紧盯有罪不究、有案不立以及不当立案、越权管辖等问题,监督立案151件,监督撤案78件。依法纠正漏捕94人、漏诉13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63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65人,不起诉60人。

全年当中,检察机关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9件,提起抗诉2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或不当122件。加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依法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221件,纠正不当15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及监外执行违法情形522件,5件刑事执行案件分别获评全国、全省优秀案件。依法审查办理特赦47人,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特赦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健全以“精细化”为导向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办结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7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件,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其中1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提出抗诉2件。针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01件,采纳率99%。

同时,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98件,提起诉讼18件。督促恢复或修复耕地、林地、湿地和水域85.59亩,清理整治河道18.5公里,清除违法堆放垃圾5300余吨,督促7座尾矿库实施闭库作业。排查出人防工程领域应建未建项目41个,应收未收易地建设费1.52亿元。立足办好惠民微实事,对消防安全、占道经营等群众身边事,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9件。

惠春霞表示,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五项要求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以及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高站位讲政治,立足职能促发展,勇于担当抓落实,为民服务树形象,为汉中实现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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