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少森等53人涉嫌犯黑社会组织罪一案今日在南郑区法院开庭审理

5月29日上午,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在区影视文化中心设庭,依法开庭审理由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苟少森等53名被告人涉嫌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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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法庭

公诉机关指控:以苟少森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成员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该案涉多个罪名、多起犯罪事实,南郑区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群众代表参加旁听。庭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预计需要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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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解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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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解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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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解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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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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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庭审前一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赵合理专程到南郑法院,该案庭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要求要完善庭审保障措施,强化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安排好被告人的生活,尊重被告人的人格,确保被告人的人身安全,细化疫情防控、被告人提押还押、后勤及警务保障等措施确保庭审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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