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一建材厂拖欠民工工资5年,检察院帮助讨回

“我根本都没想到,我的一通电话就能把欠我五年的工资拿到手,你们检察院上门服务,主动帮我讨要工资,没让我跑腿就拿到钱,太感谢你们了……”拿到工资的庄某向检察官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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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庄某因勉县某建材厂拖欠其工资10000元未付,向勉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打电话投诉,该局将线索向勉县检察院移送。

该案承办人员接到线索后,多次联系庄某,但其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承办人员遂与庄某所在村村委会取得联系。经了解,庄某家共两口人,母子二人相依为命,其母年逾古稀,且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庄某目前在县城某工地打零工维持家庭生计。为及时了解案情且不影响庄某正常务工,承办人员决定驱车前往其务工工地,找到庄某调查了解欠薪情况,并等待其下班后,随庄某一起到家里收集被欠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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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据收集完备的情况下承办人与建材厂负责人联系,该厂负责人表示欠薪情况属实,未支付庄某工资事出有因:庄某因母亲生病未履行请假手续就擅自离岗,影响了建材厂的正常生产秩序,停工半天,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故负责人心有怨气才未兑付工资。承办人耐心向该厂负责人释法说理,做说服劝解工作,同时也联系庄某,告知欠薪原由,并向其释明务工要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因建材厂负责人在外地联系业务,庄某也在工地务工,为减少双方的诉累,承办人通过与双方多次电话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建材厂负责人在约定期限将拖欠的工资10000元向庄某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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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为弱势群体维权,畅通司法救济渠道,把司法为民、便民、利民落到实处,零距离提供司法服务,全面推进勉县检察“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争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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