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3个月,勉县将大力整治这些车辆

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勉县城市监察大队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

通    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陕西省市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经县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整治接送学生车辆。全面开展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员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车辆以及采取包车、拼车、使用报废、拼装、未检验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车辆。

二、严格整治货车、农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残疾人专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执法等部门将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三、从严整治“两客一危一面”等重点车辆。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面包车为整治重点车辆,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禁止货车、工程运输车进入城区道路。

四、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城区超速、酒驾醉驾、闯灯越线、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及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等行为。集中整治“黑出租”、无证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占道经营、乱停乱放、随意摆摊设点、乱搭乱建等行为。

五、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期间,公安交警、交通执法、城市监察等执法单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举报电话:

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3292905 

勉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2997870

勉县城市监察大队       3215669


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勉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勉县城市监察大队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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