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略阳县白水江镇权力村党支部副书记侯兵朝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的问题。
2020年5月,略阳县白水江镇纪委、镇脱贫办开展脱贫攻坚督导检查时发现,白水江镇权力村党支部副书记侯兵朝对其帮扶的3户贫困户周某、任某某、何某某,四个月不入户开展帮扶工作,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多次督促、提醒,但侯兵朝仍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侯兵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留坝县青桥驿镇社火坪村监委会主任杨志华不认真履行安全饮水管护工作职责的问题。
2020年9月,留坝县青桥驿镇社火坪村青龙口供水点因雨后泥沙淤积堵塞供水管导致停水,影响部分村民正常生活用水,村民向村监委会主任、村饮水管护队队长杨志华反映该情况,杨志华口头答应后未组织人员维修,直到停水4天后村民再次反映,杨志华才安排人员和群众一起疏通水管,导致部分群众意见较大。2020年11月,杨志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洋县黄安镇东村村民合疗信息录入错误导致个别村民就医后无法报销的问题。
2019年12月,洋县黄安镇东村在录入2020年度村民合疗信息过程中,存在工作不严不实、组织协调不严密问题,该村村民50人合疗信息漏录、47人合疗信息重录,导致个别村民就医后无法报销,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对此,东村村主任助理王云弘负有直接责任,黄安镇分管合疗收缴工作的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薛良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1月,王云弘、薛良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均反映出我市各级扶贫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严不实的作风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脱贫退出质效,应当受到相应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扶贫工作作风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围绕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兜住民生底线七方面重点工作,确保贫困人口“脱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顺利接续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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