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家住汉台区的曾女士在一陌生QQ好友推荐下到一个直播网站内观看炒股直播,在观看期间曾女士购买了直播间内所推荐的股票,并在后期获得了盈利。
之后曾女士继续关注该直播间,直播间中的人称中国股票现在是低迷期,国家目前已经开始推荐做数字货币,然后再直播间内发送一张二维码,曾女士在对方诱导下扫描二维码下载了该软件。
下载后曾女士根据对方操作要求,进行充值投资短时间内盈利3805.77元,后曾女士便加大投注力度,在投注701000元后曾女士发现该平台无法打开随即发现自己被骗。前后共计被骗金额70万余元。
诈骗手法:
诈骗分子首先通过网络社交工具(QQ、微信、陌陌、抖音、soul等)、短信、网页上发布推广股票、外汇、期货、虚拟货币等投资理财的信息。
被害人主动联系诈骗分子或者诈骗分子主动加被害人为好友后(与被害人交友、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婚恋等方式)将投资理财网站或APP发送给受害人,谎称能轻松赚钱、有内幕消息、有网站漏洞、或者谎称自己为职业投资顾问、证券经理等,诱导被害人在诈骗分子提供的虚假网站、APP投资。
被害人在投入大量资金后,发现无法提现或者全部亏损。在与对方交涉时,发现对方将自己拉黑或者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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