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委网信办关于开展“清朗·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按照中央网信办、省委网信办和市委网信办统一部署,汉台区委网信办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
一、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针对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为,集中整治五类突出问题。1. 编发虚假不实新闻信息,使用与新闻信息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或者恶意篡改、断章取义、拼凑剪辑、合成伪造新闻信息,误导社会公众。

2. 借舆论监督名义,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预新闻信息呈现或搜索结果等手段,威胁、要挟他人提供财物、开展商业合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3. 仿冒、假冒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单位,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开设网站平台、注册账号、发布信息。

4. 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违规开展新闻采访、发布新闻信息。

5. 伪造、倒卖、出租、出借、转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资质。出售、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委托第三方主体运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频道等。通过不正当手段、虚假材料等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二、举报方式
专项行动期间,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汉台区辖区范围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线索或证据,网信部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电话:0916—2800171

举报邮箱:HTWX_wag@163.com

中共汉中市汉台区委网信办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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