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脱贫办信息宣传组、人民监督员等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会议。
张某是脱贫户,身患残疾,尚未成年,是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目前,张某无人照料,生活无法自理,暂时寄养在邻居家,本次救助为邻居翟永付代为申请。
听证员经过认真评议后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救助申请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合理,应该给予张某司法救助,按照救助限额发放救助金。同时,加大部门间合作,妥善解决后续救助问题,帮助张某渡过难关。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方式。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时,对特定案件中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依职权及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给予特殊、优先和全面保护。
本次听证会通过公开听证这种形式向社会释法说理,以增加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也通过检察机关的工作帮助未成年人张某保障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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