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野生动物,土地监管不力…城固通报3起生态环境典型案例

近日,城固县纪委通报3起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例。

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纪委,县委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生态环保建设,立足职责定位,不断强化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及环保工作不力案件。现将其中3起生态环境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小河镇小河村党员梁中平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问题。

2015年5月,梁中平在城固县城东关街上购买了一只画眉鸟带回家中饲养,同年10月,梁中平将该画眉鸟出售给本村群众覃某,梁中平因此被法院依法刑事判决。2020年3月31日,小河镇党委给予梁中平开除党籍处分。

2、桔园镇贾家山村委会原主任贾少华土地资源监管不力的问题。

2018年9月,城固县贾山页岩砖厂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贾家山村集体土地25.07亩用以扩建砖厂,2019年4月26日被城固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时任贾山村委会主任贾少华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年12月16日桔园镇党委给予贾少华党内警告处分。

3、莲花街道办马家店村党支部委员兼十三组组长梁文清土地资源监管不力的问题。

陕西圣德伟石英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马家店村五组集体土地3566.6平方米用以修建石英粉加工厂,2019年9月12日,被城固县自然资源局依法行政处罚,分管该村土地管理工作的梁文清履职监管不力。2020年4月10日,莲花街道办事处党委给予梁文清党内警告处分。

本站转载内容均已标明出处,为分享传播之用,非商业用途。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上一篇 2020-07-06 08:52
下一篇 2020-07-06 08:5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