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世衡等23名被告人涉黑案件

2020年6月30日下午,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世衡、顾汉德等23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罪等10项罪名23起犯罪事实、5起违法事实,以张世衡、顾汉德为首的23名被告人全部获刑。

汉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世衡等23名被告人涉黑案件

被告人张世衡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顾汉德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该犯罪组织中王瑞等7名被告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祁斌等9名被告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马斌等5名被告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全案并处罚金668万元,没收财产金额2.9亿余元。

汉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世衡等23名被告人涉黑案件

汉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世衡等23名被告人涉黑案件

汉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世衡、顾汉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东和集团及下属控股的金圆和公司、参股的兆丰公司等经济实体为依托,通过吸收、任免、管理后勤部工作人员,采取事前约定、安排,或事后默许、支持,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典当和小额信贷公司的债务进行暴力清收,逐步形成了以张世衡为组织者,顾汉德为领导者,王瑞、雷逢收、杨伟等为骨干成员,余龙贵、杨世平、张小康等为积极参加者,李宪、刘军、刘雨鑫等为一般参加者的稳定犯罪组织。张世衡等23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组织成员参与违法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依法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站转载内容均已标明出处,为分享传播之用,非商业用途。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上一篇 2020-07-01 14:32
下一篇 2020-07-01 14:38

相关推荐

  • 总投资2257万元,汉中这条大桥即将改造!

    6月12日,汉中市公路局2024年危旧桥隧整治工程项目部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暨技术交底会议,市公路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庆利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工程项目部、监理、监控检测、设计及施工…

    2025-06-20
  • 投资2亿多元!南郑这些新建改扩建学校9月建成投用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老百姓对优质均衡教育也充满了期盼。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加大布局规划,把“好学校”建到群众“家门口”,切实解决“好上学”“上好学”问题。 4月13日,记者来到…

    2022-04-15
  • 网购需谨慎 警惕“李鬼”安利网店

    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要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依法妥善审理不正当竞争案…

    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