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五堵镇孙坪街患者李某投诉,称其5月12日至15日在县城某医院肾病内分泌科住院治疗三天,因对医院收取的血糖检测费用及出院当天新增的22元费用产生疑问,故怀疑该医院收取治疗费用有问题,请市场监督管理就调查处理。
接到该患者投诉后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非常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医院调查。
在医院财务室及住院科室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把李某某在医院住院三天所有费用及明细全部打印出来逐项核对。
对于患者质疑的血糖检测费用医院共收取15次(每次5.10元),实际检测6次,多收的9次(45.90元)在李某某出院的费用中已减除(费用明细表中有记载),对于出院当日产生的22元费用实际是医院2020年5月15日00:06计费系统自动计的床位费15元和住院诊查费7元,患者李某某是5月12日09:04入院,5月12日未收取床位费及住院诊查费,只是5月13日至15日零点收取患者3天床位费及住院诊查费,均属合理计费,未违规收费。
执法人员将事情调查清楚后,按工作程序应通知李某某到执法大队现场给他解释并回复调查结果,但考虑当李某某已76岁高龄来回县城即不方便,大队工作人员驱车几十公里到李某某家中当面回复,经过对李某某及家人耐心细致的解释回复后,李某某认可了医院所收取的费用均是合理计费,同时李某某对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工作和周到的服务态度连声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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