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期间,汉中市禁止施放“低慢小”航空器

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全市中考将于6月18日至20日举行。为严密防范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违法违规飞行,确保中、高考期间全市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要求,现将中、高考期间“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时速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

二、管控区域及时间段

汉中市行政区域全境范围,6月7日8时至6月20日20时

三、管控措施

1、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除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飞行任务外的其他一切“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和空飘物施放。

2、涉及重大紧急等特殊飞行任务和相关空飘物施放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保工作要求,经属地公安机关和民航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按批准计划组织实施。

3、在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的“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反制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自负。同时由相关部门对违法飞行行为依法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同时积极举报违规飞行行为。举报电话:110

汉中市公安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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