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关于“一盔一带”交通违法整治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即日起将在辖区设立“一盔一带”交通安全违法整治检查点,进一步加大路面查纠劝导管控力度,并适时将“一盔一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抄送违法人所在单位,依法依规通报或进行集中曝光。
一人一盔、安全守规,一人一带、平安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为了社会安宁与和谐,请您珍爱生命,文明出行,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构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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