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郑市民向民生热线反映,1月9日在大河坎镇***便利店购买***奶茶时发现该商品已过保质期,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随后,大河坎镇回复:
大河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反映事项后,立即前往该店检查,执法人员在销售货架上发现一瓶名为***的原味奶茶生产日期在2020年1月8日,保质期12个月,现已过期。
随即,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检查笔录,并约谈该店负责人到大河坎镇市场监管所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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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反映事项后,立即前往该店检查,执法人员在销售货架上发现一瓶名为***的原味奶茶生产日期在2020年1月8日,保质期12个月,现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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