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冬明春暨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1号)

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国全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管控境外入(返)汉人员。所有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期满入(返)汉后,必须执行14天居家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满由所在村(社区)继续进行7天健康监测。

二、严格管控中高风险区入(返)汉人员。所有从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廊坊市入(返)汉人员一律执行集中隔离14天;所有从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直辖市以镇、街办为单元)入(返)汉人员一律执行集中隔离14天,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以区为单元)的其他县区入(返)汉人员一律执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管控低风险区入(返)汉人员。所有从省外低风险区入(返)汉人员(包括返乡务工人员、学生及其他人员),必须全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落实14天健康监测。能提供异地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不能提供证明的,一律在入(返)汉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自费),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组织落实。所有从省外入(返)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直达居住地,未做核酸检测前不得扩大接触人群。

四、严格管控交通站点检疫口。从1月7日18时起,在全市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干线省界入口设立交通检疫点,所有入(返)汉特别是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入(返)汉的车辆、人员必须接受查验,执行相应防控措施。

五、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原则上不举办200人以上线下会议、培训、演出、年会等活动,暂不举办线下群众性庆祝庆典、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举办50人以上的线下活动须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向所在地县区指挥部报批。各级各类学校放假、开学时间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六、严格控制群众性活动。全市城乡一律暂停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一律取消灯会、庙会、年货节等民俗活动,实行错峰赶集;一律取消各类乔迁宴、生日宴、庖汤宴,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家庭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

七、严格控制人员出行。广大市民要减少出行活动,非必须非紧急不出境、不离省,倡导春节期间不出省就地过节。确需出省的人员必须在出行前向单位或村(社区)履行报批手续。

八、严格管理重点场所。各类群众性生活消费公共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必须严格执行相关防控规定,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和最大接待量的75%,落实好测温、扫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所有酒店严格执行公筷公勺用餐制度,每桌就餐人员不超过餐位数的80%。所有宾馆旅店接待省外人员入住时,须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史,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九、严格管理医药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定,严禁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未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的医疗机构收治发热患者。所有药品零售门店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措施,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人员必须进行实名制登记。

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加强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具有“陕冷链”追溯码的海鲜、肉类等冷链食品,接收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的货物包裹时,应做好自身防护,进行消毒处理。要加强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第一时间到辖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对未落实上述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人员和单位,广大市民有义务举报,举报电话110或0916—2626441、262698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汉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5日

本站转载内容均已标明出处,为分享传播之用,非商业用途。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上一篇 2021-01-15 10:00
下一篇 2021-01-18 09:13

相关推荐

  • 【视觉陕西】汉中洋县:雪中朱鹮

    近日,位于秦岭南麓的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华阳镇下起了入冬以来第一场大雪。记者用镜头记录下了雪中朱鹮活动的身影。 11月23日,在华阳镇小华阳村,两只朱鹮在雪中栖息。 王平 摄 11月2…

    县区速递 2020-11-26
  • 正式投产!首批20万羽蛋鸡落户汉台→

    “叽叽叽叽——”近日,随着阵阵清脆的雏鸡鸣叫声响起,汉台区徐望镇智慧蛋鸡生产基地正式投产。这座集智慧养殖、全产业链配套于一体的现代化基地,首批20万羽雏鸡率先“安家落户”。 走进基…

    2025-12-25
  • 保障液化石油气配送!联系方式→

    汉中市汉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疫情管控期间液化石油气配送保障相关 联系方式的公告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疫情管控期间液化石油气用气需求,现将疫情管控期间液化石油气配送保障相关联…

    202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