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经有关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定,宝鸡市野河山生态旅游景区等17家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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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宝鸡市扶风县野河山生态旅游景区
2. 铜川市印台区陈炉古镇景区
3. 铜川市印台区金锁关石林景区
4. 渭南市富平县中华郡文化旅游景区
5. 渭南市潼关县潼关古城景区
6. 渭南市临渭区桃花源民俗文化园景区
7. 延安市吴起县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景区
8. 榆林市神木市二郎山景区
9. 榆林市榆阳区陕北民歌博物馆景区
10. 榆林市榆阳区圣都乐园景区
11. 汉中市南郑县龙头山景区
12. 汉中市宁强县汉江源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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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安康市汉阴县凤堰古梯田景区
14. 安康市旬阳县蜀河古镇景区
15. 商洛市商南县阳城驿景区
16. 韩城市龙门钢铁景区
17.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昆明池˙七夕公园景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异议受理单位: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通讯地址:西安市西一路197号
联系电话:029-87284533
电子邮箱:guihuachu@sohu.com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