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动!城固要火!……”“城固朱某某,一审55年!”近日,城固网信办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域内2家微信公众号平台,以此类标题党文章博取网民关注。
11月24日,城固网信办就此违规行为对2家微信公众号账号主体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立即整改,加强内部管理和自律,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管理机制,依法依规运营,切实承担起自媒体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积极传播正能量。
经约谈,两公众号负责人表示充分认识其发布内容属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立即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传播秩序。
在此,城固县网信办提醒广大互联网运营主体责任人和网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运营者和用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切实履行办网主体责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对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得上传发布和转发、传播,自觉抵制不实谣言信息,做到理性上网、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信办将继续加强互联网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天清气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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