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暑到大暑,上蒸和下煮。我在家中无事遐想,不由想起了镇巴县的天池寺,和40年前的那起案件。
1984年8月初,烈日炎炎。简池派出所电话说:两月前永乐乡天池寺黄家丢失小孩的尸体发现了……。县公安局即由李玉堂副局长带队,我(时任刑警队长)和几位同事立即赶赴百余公里外的天池寺。刚乘车出发,遇到了我的老领导鲁俊贤副局长,鲁是解放镇巴的首批离休干部,他让我们返回带上棉衣绒衣等。后来证明,幸亏鲁局长提醒。
从简池区上了山路,步行走二十公里到永乐乡。这里是红四方面军的根据地,1932年12月18日红军从西乡经天池寺到此,建立了全县第一个乡党支部。乡所在地海拔已有千米,气温十分凉爽。第二天早上上山走30里到了海拔2000多米的天池寺,尽管晴天艳阳,但气温只有几度,大家都穿上了冬装。我们住在林场作业点的三间空房里,乡上为我们背去了米面肉菜等,选聘了一位20岁姑娘当炊事员,当天就开展了工作。

这个地形十分有画面感,一圈是矮山,平坝子呈大致圆形,正中间有个小丘,上面有棵大树。西边可通西乡、南郑,东北连着三元区、巴山林,南下就是永乐街、四川通江县两河口镇。小盆地很空旷,全生产队只有6户人家。发案黄家男女主人都来自汉中盆地,女方是地主小姐,男方是能干的长工,二人相恋临建国前逃至此地安家。家中有一养女又招一女婿,养女连生两女儿,1984年初生了一男婴,因计划生育很严,从未抱出家门,队上只有关系好的队长家知道。男婴两个月十一天,男主人到四川做小生意去了。中午,养女夫妇带上两女孩在家门前200米处地里干活,养母先在门口洗衣服后背背篓到西边扯猪草未回。养女回家给婴儿喂奶,原在房内睡在床上的婴儿却不见了,土房北侧窗户尚未安装,窗框处室内临时档的木板被拨开了,窗框墙外小土堆上留有重叠几个鞋印。大白天婴儿在家失踪,养女夫妇天塌地陷,即到乡上报案。简池派出所即去察看了解,但没有获得具体线索。
深渊之侧
我们上午到天池寺,中饭后我和法医杨正国同志先到男婴尸身处勘察。林场工房向西北约500米是黄家,黄家门前走草丛小路向西300米再向北走约50米处,沿途周围全是一米以下的野草和一米多高不等的竹丛。小路之东约四米处坡地上有一条南北向的深渊,即较大的地缝。长约百余米,口宽1到2米。深渊里往外吹出凉风,风声呼呼,令人心寒。拨开竹草即看见了地上裹着棉被的男婴,我负责拍照和制作文字记录,老杨则负责尸检。婴儿头部与尸身分离,在斜坡上自然滚至深渊边一米多处,只剩十多块分离了的散头骨。周围没有水源,老杨用尿作水和泥弄成一土团,把婴儿完整复原,没有一处利器或钝器伤痕。颈部处有一圈梱绑的小指粗细的麻绳,绳结在后颈处。尸身已全部腐烂,惟有棉被和衣帽、鞋袜完好如新。此处恰有一棵孤立的树,不粗但高约有5米,显得很是突兀。我们提取麻绳、衣物后把婴儿尸骨埋在了树下。古人智慧,“如临深渊”的感觉确实不凡,40年过去我仍记忆深刻。
现场疑云
我和老杨掩理婴儿后,商定对勘验情况保密。随后,我们到了养女家,在婴儿睡觉的房内,我让最先到现场的杨指导员和养女夫妇动手,复原了木板竖档窗户处的状况,请他们离开后我反复试验,结果使我大吃一惊!由于房内木板排好后别有木板,光凭双手人在房外是无法拨开的。
养女人很忠厚,性情平和,她告诉我,两月前那天她们四口人在房门正前方地里锄草,养父出门在外,养母先在门前院子洗衣服,后背背篓到西边去扯猪草……

大门口墙上挂着几把两尺长上粗下细的旱烟叶,是养父平时吸烟的原料。有一把已抽得不多了,余下的麻绳绕成一梱。我看麻绳与婴儿颈部绳子相似,瞅空无人我把绳头剪了一点,当晚在住处与提取绳结对比,粗细、材质、新旧一致,还对上了剪断的茬口。
这家是新修两年的宽大土木房,男女主人一间大房,收拾得干净有序,夫妇分床而居,女方床铺明显讲究得多。
窗外小土堆上鞋印可见,但一时无法比对。
我与养女交谈得知,男婴出生后,只告诉了队长,队长媳妇还送了自做的绣花棉鞋和衣服,养女一亲戚送的绣花棉帽等。
我对作案人作了推测:熟悉家里和地理情况,力气不大(原想把婴儿扔进深渊,差了一米多距离),胆子较小(把婴儿翻身用绳子勒,且死结打在颈后,抛出婴儿后可能没看就走了),能自由出入其家等。思考的结论:作案人是女人,养母非常符合假设嫌疑人条件。
我与养母简单交谈,只见她身材适中,皮肤白皙,长相端庄,头发乌密,明目皓齿,看起来不过30岁(她说43岁)。说话还算得体,但眼目之中好似有些躲闪。我即请派出所杨指导员带一民警当晚住在养父床上,轮流睡觉,监控养母,第二天早上密搜若发现可疑物品或有紧急情况,可将养母带到林场工房。
清风明月
次日上午7点多,一脸疲惫的杨指导员把养母带到林场工房,杨告诉我,他们耳朵双竖、毫无睡意,养母一夜辗转、情况反常。清早他在养母枕下和木箱内发现了剃头刀和老鼠药……。我即安排由杨指导员负责,带一民警和女炊事员(转为看守员),专门看管养母,让其考虑准备与我交谈,不允许离开工房。
我托乡上干部通知在周边调查的李副局长回来。我和同事找到送婴儿衣帽鞋的相关人辨认,对男婴身份作了肯定。又完善了相关资料。用了两小时回顾联想了情况,考虑了审讯问题,等等。

当晚,天朗气清,明月当空,我在房中窗户前放了一把椅子,正对埋男婴的那棵格外醒目的孤树。这时,烦燥的养母要找我说话。让养母在那把椅子上坐好后,我问何事?她说:“啥事?你们不去查案反不准我回家是为啥?”我问:“查什么案?”她答:“我孙子死了的事。”我说:“你凭啥说孙子死了?” 我们这样开始了对话。我两次提示她看着月光下那棵孤树说话,后来,随着对话深入,她神情渐变开始交待,承认是她害死了孙子。
这时,李副局长等回来了,完善笔录和明天离开的各项事务也予以实施。
我和养女见面,告知了案件情况,她甚为惊讶,大哭了一场。我安抚了她的情绪,让她辨认了男婴衣帽鞋等。出乎我的意料,她说的很多是养母对她的好,养大不容易等。
善恶人性
养母杀孙子的动机很是简单。养母在家中几十年一直养尊处优,高高在上。养父相貌普通,为人厚道,勤劳实干,加之头脑活络,一直在做小生意,生活用度开支保障有余。天池寺地广人稀,养女和女婿埋头苦干,包谷多得吃不完,在山下换回充足米面,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养母在家说一不二,吃的米饭、面条和较好菜蔬,几十年一直是单另小灶,她抽买的好纸烟,喝瓶装酒“城固特曲”。养女生下男婴后,全家视为掌上明珠,养女生儿有功,也吃上了小罐子饭,生活上显然优待。养母觉得很是失落,即生恨意。乘养父外出、养女夫妇劳动之机,伪造外人入室偷婴现场,把熟睡婴儿翻面绳勒,装入背篓欲抛向深渊,因力小胆怯、抛出后即离开现场。
人性恶至如此,令人扼腕痛心!
次日清晨六点许,养女夫妇捧着小棉被包着的瓦罐来工房门外,她说连夜炖的老母鸡,让养母喝碗汤再走。我心头发热,让人叫出养母,养母用手掩面大哭走到女儿跟前,双膝跪地哭喊悔罪,养女随即也跪下,母女抱头痛哭。我劝导母女对坐在木凳上,养女亲手舀了一碗烫热的鸡汤,自己先喝了三勺,然后养母接着喝了汤吃了鸡肉。交待养母衣物后,我把养女、女婿劝回。我们收拾停当,默默离开了天池寺。后来,法院经审理,判处养母有期徒刑14年。
日月轮转,岁月流逝。几十年中,我时常记起天池寺的朗月清风和突兀的孤树。

作者李振峰,大学文化,汉中市公安局退休人员。汉中市文艺评论家协会顾问,市民间文艺家协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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