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强化社会监督,汉台区决定对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给予奖励。鼓励公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参与监督管理。现向广大市民群众公开投诉举报渠道。
一、举报范围
(一)非法猎捕(采挖、采伐)、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食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非法出售、制造猎套、猎夹、捕鸟网、粘网、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等禁用猎捕工具的行为;
(三)非法砍伐、移植、出售、收购古树名木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古树名木制品的行为;
(四)非法收购、运输、销售松材线虫病疫木的行为;
(五)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行为;
(六)伪造、变造、买卖野生动植物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狩猎证、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公文证件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采用当面、来信、电话等方式举报。举报受理单位:
①野生陆生动植物举报途径为汉中市汉台区林业局
电子邮箱:1224864082@qq.com
联系电话:0916-2640071、0916-2214048
②野生水生动植物举报途径为汉中市汉台区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986949438@qq.com
联系电话:0916-2236826
③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森林警察大队
联系电话:0916-2238968
三、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200元–1500元不等
四、举报须知
举报人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包含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等信息,并尽可能提供照片、视频等证据资料。举报人对举报内容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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