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装载机上路,汉中一男子被罚1500元!

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大队“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9月7日,洋县交警槐树关中队在辖区108国道开展货车超载、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当日11时许,中队民警在108国道1608KM处对一辆轮式装载机进行检查时,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支支吾吾意图回避,后经公安综合应用平台查询,驾驶人穆某无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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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据面前,穆某才供称其未取得相应驾驶证,只有操作证。民警告知穆某,装载机是“轮式自行机械车”的其中一种,驾驶人需持有B2或M准驾车型驾驶证,操作证只能在工地操作时使用,没有驾驶证上道路行驶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穆某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1500元的行政处罚。

在这里提醒广大群众:无证驾驶,害人害己。驾车不是儿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时刻谨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守法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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