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2司法干部职务违法,被处分!

日前,留坝县纪检监察网发布《中共留坝县纪委 关于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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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认真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就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留坝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牛韬职务违法问题。2017年6月至2019年6月,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牛韬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未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致使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造成潜在社会风险,2020年3月,牛韬受到记过处分。

2.紫柏街道办司法所所长杜卫华职务违法问题。2019年4月至6月,杜卫华未认真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多次拒不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使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2020年3月,杜卫华受到记过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自警自省,做到警钟长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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